发布日期:2023-12-21
(一)董事会:
董事会是学校的最终决策机构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,董事会负责聘任校长、副校长和校务会成员;负责制定学校章程;确定学校的办学宗旨、方向、规模。
(二)校长室:
校长室是学校工作的总指挥机构,校长在董事会领导下,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工作。
(三)党支部:
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,负责学校的党员管理和党建工作,下设高中部、初中部、小学部三个党小组。
(四)学部:
在校务会领导下,全面负责本学部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,确保教育质量。
(五)办公室:
负责学校的文字材料和宣传工作;负责董事会和学校的接待工作;负责学校的档案、校史、党建工作;负责上级部门来文来电及信访工作。
(六)总务处:
负责学校资产管理和维护。
(七)安全办:
负责学校安全教育、安全演练、安全技能培训暨校园安全管理。
(八)财务室:
负责全校的财务管理。
(九)人力资源处:
负责教师招聘工作以及教师聘用后的合同签订和其他用工合同签订;负责教职员工考勤工作和每周通报。
(十)工会:
协助学校解决教职工的生活、工作困难;定期征求教职工代表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。
(十一)督导室:
依据《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督导评估方案》、《岳阳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》对学部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。
(十二)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中心:
负责小初高拔尖学生的贯通培养,指导、督查各学部做好小学数学、初中数学、初中物理、高中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全校信息学奥赛培训工作。
(十三)家校社共育中心办公室:
负责学校家校社共育工作,指导、督查各学部各年级家委会工作。
(十四)招生办:
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。
(十五)教育处、教务处、教科室:
各学部教育处、教务处、教科室职能由各学部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明确,报学校备案。